三個大個就踢出校?

一般在香港讀過中學的朋友,一定聽過香港一般中學校規有規定,如果一個學生一年纍積夠三個大過就會被踢出校。但是,在我第一年中學生涯中,我已知道有至少我班有三個同學有超過一百個缺點(大約等於十一個大過),但佢地都仍然健在可以升中二中三。可能會有人問為什麼一人可獨取咁多面金牌,須知無論冇交三次功課、轉堂出位、痾屎唔出係廁所嚎叫,通通都會被人記缺點,可想然知這個制度的荒謬。